深港通簡介
簡介
為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共同發展,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、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2016年8月16日發佈聯合公告,決定原則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、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香港聯合交易所)、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、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建立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(以下簡稱深港通)。
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範圍是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、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、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份股,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A+H股公司股票。截止2016年7月底,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共有416只,其中包含89只A+H股。
1、有利於投資者更好地共用兩地經濟發展成果。將進一步擴大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的投資標的範圍和額度,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跨境投資以及風險管理需求。
2、有利於促進內地資本市場開放和改革,進一步學習借鑒香港比較成熟的發展經驗。可吸引更多境外長期資金進入A股市場,改善A股市場投資者結構,促進經濟轉型升級。
3、有利於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。將進一步發揮深港區位優勢,促進內地與香港經濟、金融的有序發展。
4、有利於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,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。